第三百零四章 认出-《娇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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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尽管生气。可李霁还是在最后一刻收了力,轻轻地把他放到了地上。

    从来没有和孩子打交道的经验。

    李霁也是第一次遇到如此顽皮淘气的孩子,和福哥儿大眼瞪小眼地站在路边,李霁一阵头疼。

    “你叫什么名字?家住哪里?”连续深吸了几口气。李霁才勉强压下心头的火气。他耐着性子问道。

    福哥儿大眼转了转。

    “我饿了,我不想去京城,我想吃饭!”

    李霁怔了怔,他似乎有些明白了福哥儿的小心思。

    “你想吃什么?”他顺着福哥儿的话问道。

    “顺来客栈的红烧肉,酱肘子,狮子头……”说着,福哥儿声音软了下来,哀求道。“我吃饱了,就随叔叔去京城。好不好?”

    只要能骗这男人把他带到顺来客栈,他就能找到娘亲!

    李霁挑挑眉。

    吃饱了就去京城?

    石州府那么多客栈酒楼,哪没有红烧肉?

    巴巴地点了名要吃顺来客栈的?

    这是东城外,顺来客栈在南城,整绕了大半圈。

    这顺来客栈里,一定是有什么亲人,他是想引我把他送回去吧?

    这小家伙,心机还蛮多的。

    毕竟是个孩子,肚子里有些鬼点子,可到底瞒不过大人,看着福哥儿那一脸认真讨好的模样,一肚子气的李霁差点又被他逗乐了。

    摇摇头,正要说话,李霁身子忽然一滞。

    顺来客栈?

    那不就是她住的那个客栈吗?

    不过一个普普通通的大车店,他原本也不知道顺来客栈是何方神圣,全是因为她住在那里,他才知道石州府南城门附近还有个顺来客栈!

    难道是……

    李霁蓦然低下头,重新打量起福哥儿的小脸。

    这眉,这眼,那白皙俊美的恍然妖孽似的小脸,完全就是个缩小版的朝阳郡主。

    酷似他发妻的她。

    难怪,难怪,他第一次见到他就会这么熟悉。

    看着这酷似朝阳郡主的一张小脸,李霁心莫名地一阵砰砰乱跳。

    他一把将福哥儿拥到怀里,狠狠地抱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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