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四章 认出-《娇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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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生气。可李霁还是在最后一刻收了力,轻轻地把他放到了地上。
从来没有和孩子打交道的经验。
李霁也是第一次遇到如此顽皮淘气的孩子,和福哥儿大眼瞪小眼地站在路边,李霁一阵头疼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家住哪里?”连续深吸了几口气。李霁才勉强压下心头的火气。他耐着性子问道。
福哥儿大眼转了转。
“我饿了,我不想去京城,我想吃饭!”
李霁怔了怔,他似乎有些明白了福哥儿的小心思。
“你想吃什么?”他顺着福哥儿的话问道。
“顺来客栈的红烧肉,酱肘子,狮子头……”说着,福哥儿声音软了下来,哀求道。“我吃饱了,就随叔叔去京城。好不好?”
只要能骗这男人把他带到顺来客栈,他就能找到娘亲!
李霁挑挑眉。
吃饱了就去京城?
石州府那么多客栈酒楼,哪没有红烧肉?
巴巴地点了名要吃顺来客栈的?
这是东城外,顺来客栈在南城,整绕了大半圈。
这顺来客栈里,一定是有什么亲人,他是想引我把他送回去吧?
这小家伙,心机还蛮多的。
毕竟是个孩子,肚子里有些鬼点子,可到底瞒不过大人,看着福哥儿那一脸认真讨好的模样,一肚子气的李霁差点又被他逗乐了。
摇摇头,正要说话,李霁身子忽然一滞。
顺来客栈?
那不就是她住的那个客栈吗?
不过一个普普通通的大车店,他原本也不知道顺来客栈是何方神圣,全是因为她住在那里,他才知道石州府南城门附近还有个顺来客栈!
难道是……
李霁蓦然低下头,重新打量起福哥儿的小脸。
这眉,这眼,那白皙俊美的恍然妖孽似的小脸,完全就是个缩小版的朝阳郡主。
酷似他发妻的她。
难怪,难怪,他第一次见到他就会这么熟悉。
看着这酷似朝阳郡主的一张小脸,李霁心莫名地一阵砰砰乱跳。
他一把将福哥儿拥到怀里,狠狠地抱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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